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,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。

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债权,只是义务人可主张「时效抗辩」导致败诉。好在时效可因起诉、催告、对方同意履行而中断,重新计算。

实务建议:定期以书面/微信方式催款并留痕;临近时效及时起诉或发律师函,牢牢守住维权窗口。